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张建国 刘芳芳(身份证号:341223199405143911、341223199507012445)在德兴市雨帆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变更为张建国名下,变更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及时进行更改。
公示期为( 2020年11月10日至 2020年11月17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818988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变更原因 |
备注 |
112004090151 |
德兴市雨帆置业有限公司(五洲·中央公园)20栋1单元1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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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国 |
因买受人未婚,公积金不予以受理此业务。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同意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为张建国一个人的名下。 |
公示期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更改。 |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2020年11月10日